產品介紹
取得GC1級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資格的單位,或者取得2級(含2級)發上鍋爐安裝資格的單位可以從事1級許可資格中的壓力容器安裝工作,不需要另取壓力容器安裝許可資格。
第五條 壓力容器安裝、改造、維修許可由壓力容器安裝、改造、維修單位所在地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審批(以下簡稱審批機關)。1級許可資格的許可資格由 質檢總局頒發,2級許可資格的許可證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。
第六條 《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》從簽發之日起4年內在全國范圍有效。
第七條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監督本規則的執行。